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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付陳匪雲林招數:




BillyPan台灣派部落客建議第一招即是”丟雞蛋”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illypan101/




一人一顆蛋,感情不會散 http://blog.alunz.com




不過今天我們不丟雞蛋~!!!






反黑心 黑心商品一件件持續引爆、政府還敢質疑民眾自主檢驗,無恥至極




反併吞 先生:未來四年無戰爭。張匪銘清:敢踏在我們國土說沒有台獨沒有戰爭,囂張




要公投(降低公投門檻) 不敢還權於民、放任媒體干預司法(NCC:僅可管無線電台)可惡




政府對中國任何協議都需全台灣人民公投決定大家清醒吧!馬先生很堅定的要統一




雞蛋用途:




可帶回供奉著,等待陳匪雲林進入台灣




可帶回煎煮炒炸,因為馬的633都跳票,我們只好省省省




可帶回模仿再製,繼續分送,讓100顆變10,000顆變100,000,000顆




 




丟機蛋有幾點是有刑責




為了陳匪雲林,國民黨可以把他供奉成皇帝一般,圓山飯店附近的公園、中山北路、凱道,全部都申請下來幫陳匪雲林淨空




 




發揮當初他們的技倆,我們也來用:




如影隨形:讓陳匪雲林感受台灣民主的火焰




三三倆倆:集會遊行法是限制團體集會,我們不要多,三三倆 倆不要走在一起




遍地開花:到處可見台灣人、到處可見台灣國、到處可見中華民國




 




砸雞蛋的藝術:




政府機關、人身都不能砸




陳匪雲林又被當皇帝保護,我們也砸不到他




那我們丟在他必經道路,丟在他看得到的地方




以下是法界朋友的意見與法條參考: 


人不可侮辱,否則會觸犯刑責;政府機關雖不是人,依法也是不




可侮辱的,其刑責比對人還要重一點!




在民國九十年一月間,台灣南部的高雄縣有村長及鄉民代表等二




十人,因率眾向鄉公所丟雞蛋抗議興建火葬場等事件,就被高雄地檢




署依侮辱公署等罪嫌提起公訴。




1 鼓吹他人做犯法之事(如丟雞蛋),有刑責。


2 張貼不實內容,有刑責。




丟雞蛋、噴漆 ( 刑法第354條-毀損罪 )




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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